可能很多朋友都会觉得奇怪,我在最近这些年几乎很少写东西,连扩声系统技术培训班的培训资料也没有写,只有一个提纲,没有形成文字的具体内容。这里面固然有一些我偷懒的因素,也是因为自己这1年多以来忙忙碌碌,追寻孔方兄,导致无暇顾及论坛和文章的撰写。当然也有一个其他原因,怕给人抄袭。在07年的时候,我在05年写的IBO LA系列介绍居然给番禺的BXXXX 牌音箱的工厂整篇抄袭(包括插图),作为他的论文正文部分(仅仅加了一个简单的头尾)发表在07年的深圳国际电声会议的论文集中。我当即向大会主席提出,要求大会给以处理,得到“本次会议论文实行文责自负”的答复。随后该工厂以上海某专家的名义(署名排在第一)将相同的抄袭文章(这次只换了作者)发表在电声技术杂志上,我见到该期杂志后立刻向电声技术提出该论文抄袭我写的文章,电声技术的编辑让我把我在IBO时的名片与05年的IBO产品资料寄到杂志社,经过一段时间后我追问此事进展,得到的答复是由于我没有将该文章发表在杂志上,而且那本IBO资料上面没有署名,难以证明是我写的文章。但已经将此事通知该工厂,该工厂说认识我,让电声技术不用理了,他们会来找我商量。实际上该工厂一个电话也没有给过我。此事当时让我气愤不已,本想追究该工厂的法律责任,事后冷静考虑,实在是没有精力时间去追究他们,当时我同时在进行多款LAX音箱的开发工作,时间紧迫,劳心劳力,已经疲惫不堪,如果要去讨个公道,自己的时间和精力都会给分散,势必不能完成任务。看开此事,放他们一马,也是善待自己,不致劳神伤身。 此事已经过去几年,但给我留下心理阴影,如果自己写的东西没有署名发表,就不能公开,不然势必会给无耻之徒抄袭,而自己却无法证明,李逵反倒成了李鬼!该工厂老板为上海人,该厂的业务经理曾经邀请我到其工厂参观,意欲向我推销功放,该厂的人听到我的试音碟声音不错,还跟我讨要了一张我制作的试音碟。在第一届上海展之时该厂户外展位设在我的展位旁边。我放一首IBO试音碟里的歌曲,他们也接着放相同的歌曲,对比实在是鲜明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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